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以下簡稱《印花稅法》)實施后,納稅人在實際工作中存在不少疑問。近日,小編梳理各地印花稅法相關問題解答,就大家疑問頗集中的問題進行了整理,希望對您的工作有所幫助!
問:我公司7月1日與個人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要繳印花稅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以下簡稱《印花稅法》)第二條及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中關于買賣合同的規定,動產買賣合同印花稅應按價款的萬分之三計算繳納,但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
因此,您公司與個人簽訂的車輛買賣合同不屬于征稅范圍,合同訂立雙方均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
問:簽了合同就得繳印花稅嗎?
答:根據《印花稅法》第四條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規定,應稅合同指書面合同。
對于當事人書立的書面合同是否屬于《印花稅法》規定的應稅憑證范疇,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三編第二章有關合同的訂立的第四百六十九條以及《印花稅法》有關規定具體確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信、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
問:合同中寫明的增值稅,是否也要做印花稅計稅依據?
答:《印花稅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了應稅合同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合同及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但如果未單獨列明增值稅,或僅約定了增值稅稅率的,需按應稅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所載全額計算繳納印花稅。
問:大連的企業,在上海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應該在哪里繳納印花稅?
答:根據《印花稅法》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為單位的,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納稅人為個人的,應當向應稅憑證書立地或者納稅人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不動產產權發生轉移的,納稅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因此,您公司在上海簽訂的應稅合同,需在大連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印花稅。
問:企業之間、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嗎?
答:《印花稅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編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為依據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不包括同業拆借)的借款合同,要按照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計算繳納印花稅。
因此,企業與企業、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
問:單位進行技術改造,從國外購進一臺機器設備,與外方在境外簽訂了設備買賣合同。請問我單位需要繳納印花稅嗎?需要我單位代扣代繳外方印花稅嗎?
答:一、貴單位是否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應當按規定繳納印花稅。包括以下幾種情形:……(三)應稅憑證的標的為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的,其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但不包括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動產或者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
因此,您單位在境外簽訂的機器設備買賣合同,屬于在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標的為動產的買賣合同,應當繳納印花稅。
二、是否需要代扣代繳外方印花稅
應當視情況具體確定:
《印花稅法》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由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四款進一步明確了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納稅地點,即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境內代理人應當按規定扣繳印花稅,向境內代理人機構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解繳稅款。
納稅人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納稅人應當自行申報繳納印花稅。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資產交付地、境內服務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書立應稅憑證境內書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涉及不動產產權轉移的,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因此,若外方委托您單位為代理人,您單位應按規定履行代扣代繳印花稅的義務。
問:小微企業,今年接受新注資,增加了實收資本,應該繳納印花稅嗎?如何繳納?
答:根據《印花稅法》第二條規定,營業賬簿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應當按照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萬分之二點五計算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法》第十一條規定,已繳納印花稅的營業賬簿,以后年度記載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比已繳納印花稅的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計算應納稅額。
也就是說,營業賬簿印花稅應就當年年初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與去年年初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之和的增加數計算繳納印花稅。若以后年度實收資本有增有減,均未超過已繳納印花稅的資金,不再繳納印花稅。
您公司今年新增投資后,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合計金額超過已繳納印花稅資金的增加部分,應按照增加額乘以萬分之二點五的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同時,若您公司屬于小微企業,可以疊加享受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再減半計算繳納營業賬簿印花稅。
問:我公司簽訂了建設周期較長、未確定金額的建設工程合同,印花稅如何繳納?
答:根據《印花稅法》第六條規定,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的,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結算的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按照前款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書立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時的市場價格確定;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
為便利納稅人申報繳納,《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未列明金額,在后續實際結算時確定金額的,納稅人應當于書立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的首個納稅申報期申報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書立情況,在實際結算后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計算申報繳納印花稅。
因此,您公司應在簽訂未確定金額的建設工程合同后的首個納稅申報期進行零申報;在實際計算后下一個納稅申報期,以實際結算金額乘以萬分之三的稅率計算繳納建設工程合同印花稅。
問:公司簽訂的合同中既包括貨物運輸業務又包括倉儲業務的,如何計算印花稅?
答:《印花稅法》第九條規定,同一應稅憑證載有兩個以上稅目事項并分別列明金額的,按照各自適用的稅目稅率分別計算應納稅額;未分別列明金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因此,您公司簽訂的合同若分別列明貨物運輸費用和倉儲費的,應分別乘以萬分之三、千分之一的稅率計算繳納運輸合同印花稅和倉儲合同印花稅;若未分別列明金額的,應從高適用千分之一稅率計算繳納印花稅。
問:總承包合同由甲方與總公司簽訂,然后由總公司授權給分公司運作,總承包合同印花稅已繳納。請問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公司與勞務公司簽訂的建筑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是否在印花稅納稅范圍內?
答:按照《印花稅法》有關規定,建筑勞務施工分包合同屬于印花稅納稅范圍,簽訂合同就產生納稅義務。
問:印花稅應稅憑證所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事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2號)第三條第五款規定,應稅憑證金額為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的,應當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人民幣確定計稅依據。
問:自2022年7月1日起,認定為按季、按年申報印花稅的企業,若當季/年未發生應稅行為,是否需要進行印花稅零申報?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已認定按季、按年申報印花稅的企業,若當季/年未發生應稅行為,需要進行印花稅零申報。
明碼標價支付及信息安全
服務出問題全程跟進
報賬出錯100%全額賠付
讓您的財產安全又保密
服務全程進行信息化監控